会计分录的书写格式

会计分录的书写格式
会计分录。简称分录,是对每项经济业务列示出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科目)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由应借应贷方向、相互对应的科目及其金额三个要素构成。在我国,会计分录记载于记 账凭证中。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一计分录指由两个以 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多借一贷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如下例的会计分录。会计分录书写格式的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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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借后贷。分行列示,“借”和“贷”字后均加冒号.其后紧跟会计科目.各科目的金额列在其后适当位置。”贷”字与借方科目的文字对齐.贷方金额与借方金额适当错开。
(2)在复合会计分录中.“借”“贷”通常只列示在第一个借方科目和第一个贷方科目前。其他科目前不再列示“借”或“贷”。所有借方、贷方一级科目的文字各自保持对齐;所有借方、贷方金 额的个位数各自保持右对齐。
(3)当分录中需要列示明细科目时,应按科目级次高低从左向右列示,二级科目前加破折号,三级科目放在一对小圆括号中,即一级科目—二级科目(三级科目)”。
(4)借方或贷方会计科目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二级科目同属于一个一级科目时,所属一级科目只在第一个二级科目前列出,其余省略.每个二级科目各占一行,其前均应保留破折号,且保持左对齐 。需注意的是,如果这些二级科目分别列示于借方和贷方.应在借方和贷方分别列出一个该一级科目;处于同一个方向的每两个二级科目之间均不能列示其他一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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