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有哪些

  差异有哪些
  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原则和税法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所依据的标准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在以后的期限不会转回。 那么,差异有哪些?广州仁和会计学校小编提示:差异有以下4种类型:
  1.按会计原则规定应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但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不作为应税收益。会计原则与税法对收益的确认标准不同,在某些情况下,会计原则将其作为收益计入利润表,但在计算应税利 润时则不作为应税收益。如我国税法规定,企业购买的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税利润,不缴纳所得税;但按照会计原则规定,企业购买国债产生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当期会计利润。
  2.按会计原则规定不应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但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作为应税收益,需要缴纳所得税。广州仁和会计学校小编举例:如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本企业的工程项目,税法上规定 按该产品的售价与成本的差额计入应税利润;但按会计原则规定则按成本转账,不产生利润,不计入当期损益。
  3.按会计原则规定应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会计报表,但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不允许扣减。广州仁和会计学校小编举例:如各种赞助费、滞纳金、罚金罚款,以及超标的工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 等,按会计原则规定计入当期利润表,减少当期会计利润;但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不允许扣减。
  4.按会计原则规定不应确认为费用或损失的项目,但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允许扣减。广州仁和会计学校小编举例:如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费用除照实列支外,经批准税法还允许按实际发生 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产生了这4种差异,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应从税前会计利润中剔除差异,将税前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税利润。具体调整公式为:
  应税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前)+第2, 3项差异一第1, 4项差异然后再按照应税利润和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并同时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以上是广州仁和会计学校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差异有哪些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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