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审核认证注册范围要注意的问题


  决定审核认证注册范围要注意的问题

  (1)审核认证注册的范围,应以用户、顾客或消费者认为合适的范围和规模为主。

  (2)质量确保责任制要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内审员/外审员)

  (3)要以产品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即单独的工厂或公司的分厂为审核认证注册的单位。

  (4)当生产多种产品时,要按产品的相似或接近程度划类或合并,一般说来国家都有标准商品分类或进出口产品目录可作为参考。

  (5)对公司的其它机构,如与生产活动无直接联系的机构或只承担设计的部门,要对这些机构或部门的业务进行分解,是否列入审核认证注册范围要有明确的规定。

  (6)即使是同一个工厂,甚至同一个二级机构或部门中的业务能够按产品明确分开的,应当按产品来分别申请审核认证与注册。

  (7)在同一个工厂,有的二级机构或部门的业务能够按产品明确分开。有的分不开时,可以合并申请审核认证与注册。

  (8)从原料到检验工序在同一个工厂进行,在质量上实行一条龙管理时,可以上下工 如果工序不连序一起申请审核认证注册,但是续,而且也不在同一工厂内,也可以分别申请审核认证注册。

  (9)从原料到检验工序虽然不在一个分厂,却在一个公司内的两个分厂,可以把上工序分厂作为下工序的分供方,而对下工序进行审核认证注册,必要时上工序也可以作为半成品生产企业进行审核认证注册。

  (10)生产工序中如有外订货工序的话,那么该工序的外订货的单位可作为分供方来审核,分供方不能直接成为审核对象。但是外订货工序必要时也可以独立申请。

  (11)如果整个工序是由若干外部订货或加工组合而成的企业,也可以作为申请的对象。去看看:审核认证注册制度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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