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的内容

  对账的内容
  对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将账薄记录与有关会计凭证相互核对。一般来讲,总分类账的记录应与有关记账凭证核对相符;明细分类账的记录除了要与有关记账凭证核对相符外,有的还要与有关原始凭证的记录核对相符。
  (2)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将各账薄之间的有关数字相互核对.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各总分类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应核对相符,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与贷方余额合计数应核对相符。
  ②总分类账现金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应与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本期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核对相符。
  ③各总分类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应,与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和期末余额合计数核对相符。
  ④会计部门的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应与各种财产物资保管部门的有关保管明细账(卡)的储存数核对相符。
  (3)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将账簿记录与各种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的实有数相互核对。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①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库存现金数核对相符。
  ②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③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的结存数量应与实存数量核对相符。
  ④各种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明细账的余额应与有关单位或个人核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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