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单位的会计控制基本原则

  国有建设单位的会计控制基本原则
  国有建设单位的会计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内部会计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①规范国有建设单位会计行为,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②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重点建设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③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建设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
  ②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建设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③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国有建设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建设资金筹集和投入使用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④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确保国有建设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和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⑤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合理控制国有建设单位工程的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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