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应纳税额是怎么计算的?

  消费税的应纳税额是怎么计算的?
  ①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x适用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②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③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x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规定:
  1.税法规定。
  应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2.补税的计税依据。
  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补税的计税依据为:
  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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