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细分类科目与二级科目的区别在哪里

  明细分类科目与二级科目的区别在哪里
  会计科目分类,是将全部会计科目按照一定标准划分的类别。会计科目分类的标准不同,划分的类别也不同。会计科目通常按两个标准进行分类:其一是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类;其二是 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1.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会计科目或总账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现金”、“应收账款”、“长期借款”、“实收资本”、“盈余公积”等。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二级科目、三级科目或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如“短期投资”总分类科目下按投资类别设“股票”、“债券”、“基金”等明细科目;在“应收账款”总分类科目下按具体单位设明细科目,具体反映应收哪个单位的货款。但在有些经济业务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在 一级会计科目下设置二级会计科目,又在二级会计科目下设置三级科目(细目)进行核算。如在“原材料”总分类科目下设“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等二级明细科目,而在二级明细科目下再根据 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分设三级明细科目。《企业会计制度》一般只规定了一级科目和部分二级科目,企业可根据管理要求和核算的需要自行设置二级、三级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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