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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为什么要 会计 证
会计责任是对被审计单位而言的。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被审计单位负有以下会计责任: 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护本单位的资产安全和完整; 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 以示负责。接下来小编就告诉你开公司为什么要会计证。
正规的就要到当地劳动部门职教处申请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手续相对麻烦,可以参照当地劳动部门的政策。下面是深圳市的政策,其他地方应该也是大同小异,可以参照一下。 1、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 机构。 设立 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2)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①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 ,有2年以上 培训工作经历; ②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 或三级以上 ,有2年以上 培训工作经历;
③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④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⑤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3)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①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②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③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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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培训学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开一个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 单来说 培训机构,各种机构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第一关、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第二关,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第三关,是办理税务登记。 最后有的还要注册资金。
首先要明确自己培训的目的是以考试过级、职称评定等学习为目的还是以提高技能、就业培训为目的。如果是学习目的应到当地县、区教育局成职教科办证。如果是以就业技能为目的的要到当地劳动局职工科(也可能是专门科室)咨询办理。办理手续基本相同:租用场地证明、担保协议、验资报告、章程、制度、合伙协议、师资证明、申请书等等。费用很低。最后由市级相关部门批准发证。因为是免费的,所以收费许可证就可以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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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培训班需要办什么手续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1)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②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2)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①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②《**市民办机构审批表》;
③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④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
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⑥拟举办培训项目的和教学计划;
⑦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⑧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3)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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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组建会计培训机构属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领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 办理税务登记。
4.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2)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章程事项:①办学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3)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4)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办学场地证明。
(9)教学仪器、设备清单。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