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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如何分配顺序

净利润如何分配顺序?企业取得的净利润,应当按规定进行分配。利润的分配过程和结果,不仅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还关系到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和健康地发展。企业的净利润,一般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净利润如何分配顺序
1.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净利润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扣除前一项)的一定比例提取,股份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的10%的比例提取;其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提取比例,但至少应按10%提取。盈余公积已达注册资金50%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股份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任意盈余公积。股份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扣除前一项)的5%~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他企业按不高于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企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4.支付优先股股利
股份公司按股东会决议支付优先股的股利。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股份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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