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企业税务注销清税证明

对于企业的会计人员来说,熟悉每一个办事项目和流程是非常重要的。大家接触最多的应该是税务方面的事情,所以今天来说说怎么办理企业税务注销清税证明

怎么办理企业税务注销清税证明

一、免办服务

纳税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单行注销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不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结税凭证,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一是未办理涉税事项;二是已经办理了有关税务事项但未与发票取得一致,没有欠税(滞纳金)及罚款。

二、即办服务

纳税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注销时,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进一步执行注销处理规定。不处于税务检查状态,不存在欠税(滞纳金、罚款等),应上缴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专用设备,并符合纳税人下列情况,优化即时转帐服务。

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核销时,如果材料不整齐,但经其承诺后,由税务机关出具的是即时清晰的税务凭证。

一是税收抵免等级为A、B的纳税人;二是控股母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为M类纳税人;三是省级人民政府引进的企业或者省级以上行业协会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四是未纳入税收征信评估的个体工商户固定资产;五是未达到增值税缴纳标准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申报材料和有关事项。逾期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将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抵免D类管理。

尚未开业或者没有债权、债务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结税凭证办理简单注销手续。

在开展无经营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单行注销改革试点的地方,企业登记机关在办理单行注销时,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结税证明。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被撤销企业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登记机关经核实,认为简易程序不适用的,应当终止并恢复预先撤销登记。

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税收征管方式和税收信用评级指标进行风险分析,在风险评级较低时完成税务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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