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售后回购解析

售后回购是一个具有综合性的会计问题。新学员容易把它想得太简单,老学员又容易想得太复杂。今天小编主要给大家分享注会考试售后回购解析,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注会考试售后回购解析

售后回购,顾名思义,就是企业把产品卖给顾客,一段时间后再买回来,这种交易通常发生在企业和客户之间。

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做出了长期的安排,回购行为是长期安排实施的体现。对于初学者来说,对于回购行为最常见的联想是企业主动承担回购的义务,但实际上,真正的回购条款是复杂多样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企业有回购的义务,即在约定的日期,企业必须回购货物;第二种是企业有回购权,说明企业掌握着回购的主动权,无论企业决定是否实施回购,客户应予以配合。

第三种是客户有主动要求企业回购的权利,也就是说,回购的主动权掌握在客户手中,如果客户决定要求企业回购,企业应该配合。

对于以上复杂的情况,会计应该如何处理?

售后回购一般表现下的交易是复杂多样的,只有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是不可能的,要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从售后回购交易的开始——向客户销售商品之初,就存在着能否确认收入的问题,收入确认的前提是商品控制权的转移。

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企业有售后回购安排回购义务,或者企业有权决定是否买回来,就意味着客户在商品销售时没有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所以不能执行企业商品销售形式进行会计处理。

进一步分析交易性质可知,在售后回购安排中,企业与客户之间发生的是资金的流入与流出,也是商品的流出与流入的过程。

如果回购价格高于销售价格,回购交易可以被视为企业向客户融入一笔资金,回购价格和销售价格之间的差价,是由企业融入资金而向客户支付的利息。

反之,如果回购价格低于销售价格,企业在整个回购交易中获得额外的差价,回购交易可以看作是企业将资产租赁给客户,其差额是企业收到的租金收入。

如果回购的主动权在客户,企业应该合理地分析客户是否有要求回购的重大经济动因,如果是这样,问题又回到了前一段,否则,企业应在销售开始时按照新的收入标准确认收入,回购条款以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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