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时性和重要性


  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时性和重要性

  可靠性
  第一,如实反映。这是指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忠实表达企业的真实情况,不能虚构交易或事项,也不能受主观的意愿所左右。
  第二,正确反映。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还必须采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如果处理方法不当,甚至处理方法错误,还是会使会计信息失去可靠性。
  第三,完整反映。凡是为了达到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所必要的资料,均应完整地提供给报表使用者,即企业所报告的应是对使用者决策有帮助的所有信息。当然这并非是指事无巨细地描述,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应当在符合重要性要求下,将重要的资料充分披露。

  及时性
  信息是具有时效性的,任何信息都必须在其决策作出之前提供,才能发挥它的功效,否则就失去它的价值,只能成为“事后诸葛”.因此,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及时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具体要求企业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即在经济交易或者事项发生后,及时取得并整理各种原始凭证;然后及时地进行加工处理,即对企业已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及时地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后应及时地编制出财务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财务报告传递给会计信息使用者,让具有时效性的信息充分发挥它的效用。

  重要性
  某一项交易或者事项重要与否取决于该交易或者事项的结果是否会影响到决策者的决策,如果会影响的,则属于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否则就不重要。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对其会计处理可以从简(并非是不处理),可以提供简化或归并的会计信息,因为提供信息时也要考虑信息的成本问题。而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则应充分、详尽地反映。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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