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企会计培训:会计核算具体内容
来源:广州恒企会计培训
更新:2022-04-08|关注1508 人
进入 >
一、往来账户的设置
分支机构进行独立核算,与总部之间的业务往来需要设置“总部往来”账户核算。账户贷方反映由总部发来的现金、商品及其他资产;借方反映由分支机构发往总部的现金、商品或其他资产,这一账户反映总部在分支机构的权益,分支机构各期的损益亦记入该账户。
在总部账薄中相应设置“分支往来”账户。借方反映拨付分支结构的现金、商品和其他资产,贷方反映分支机构发来的现金、商品或其他资产。会计期末总部应根据分支机构的
财务报表将其损益记入“分支往来”账户。
总部下设多个分支机构时,各分支机构之间一般不设置往来账户。广州恒企会计培训老师提示各分支机构之间如发生商品或其他物资调拨等往来业务,全部通过总部进行核算,而不直接计入其他分支机构的往来账户,使总部可以完整地反映整个企业的所有业务,利于总部的统一经营与
管理。
二、总部发往分支机构的商品计价
总部发往分支机构的商品属于企业内部的商品调拨,不能作为销售处理。但总部与分支机构是两个不同的会计实体并分别进行独立核算,需要对内部调拨的商品计价。广州恒企会计培训老师提示常用的计价方法有:成本法、成本加成法和售价法。
(一)成本法
总部发往分支机构的商品按其制造成本或购买成本计价。这是简单、普遍的计价方法。可以避免期末库存商品中包含未实现利润,从而反映分支机构真实的经营成果。广州恒企会计培训老师提示这种方法会使全部利润在对外销售的总部或分支机构实现,从而夸大该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忽略了制造部门或供应部门的业绩。
(二)成本加成法
总部发往分支机构的商品按其制造成本或购买成本加一定百分比的利润计价。弥补了成本法的不足,但却因此使期末库存商品中包含未实现利润。广州恒企会计培训老师提示为消除库存商品中所含的未实现利润,总部在期末编制联合报表时,需进行必要的调整,从而增加了核算的复杂性。
(三)售价法
总部发往分支机构的商品按其对外售价计价。可以加强总部对分支机构库存商品的管理、控制。
以上是广州恒企会计培训整理的广州恒企会计培训:会计核算具体内容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