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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企业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可以分3种情况来说明。
(1)管理者解除合同的条件:①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②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预告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管理者另行安排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③管理者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2)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①预告解除。预告解除要求劳动者提前一段时间向管理者递交书面报告或通知,表明要解除合同的意愿。②即时解除。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管理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使用期内,管理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管理者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
(3)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条件:《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双方“合意”的一种规定,既可以通过合意来订立、变更,也可以通过合意而提前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的手续或者遵循的步骤。当事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解除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提前书面通知。劳动法律法规一般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征求工会意见。《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要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4.经济补偿
这是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对双方协商、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对经济性裁员、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和因客观情况变化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而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对患病解除合同的,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作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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