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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原理

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原理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它不是根本性质的变化,其特点是逐渐的、不显著的,是事物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或突变,是事物处于显著变化的状态。事物的变化是在度的范围之内还是超出度的范围,这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发生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范围的变化是质变。

  量变和质变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①量变和质变的对立表现为:量变不是质变,质变也不是量变;量变是不显著的渐变过程.质变是显著的飞跃过程。②量变与质变的统一表现在:首先,量变与质变互相转化。量变引起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转化为新的量变,质变体现和巩固原来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其次,量变和质变互相渗透.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渗透着部分质变;部分质变包括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况。质变过程中又包含着量的扩张。量变引起质变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量的增加或减少到一定程度而引起质变;另一种是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的变化而引起质变.质变也有两种基本形式.即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

  掌握质量互变规律辩证关系原理对于革命和建设的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它告诉我们,既要有彻底革命精神,又要做踏踏实实、艰苦细致的工作.把远大目标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同时,它使我们认识到,任何割裂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在理论上会陷人形而上学的“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在实践中会走向改良主义和冒险主义。因此,必须反对这两种错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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