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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要求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今天小编主要给大家分享注册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要求,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注册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要求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前一注册期的工作业绩证明;

(五)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注册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期限届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4年。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三)不符合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标准的;

(四)在前一注册期内,工作业绩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尚未完成刑事处罚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完成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注册证书被吊销,且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证书失效

1.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尚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2.注册期满,不申请延续注册的;

3.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注册失败的其他原因。

撤销注册

1.行政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予注册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许可的;

3.非法合法程序许可注册的;

4.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给予注册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6.允许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注销注册 

1.有注册证书失效的情形;

2.注册被依法撤销的;

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4.受到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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