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的创意


  平面设计的创意

  创意的基础就是有关产品、市场、消费者多种实际情况的知识。大多数成功的设计创意,是根据人类的需求而设计的,如饮食的欲望、安全的欲望、自我表现的欲望等。当人们的欲望不能获得满足时,必然会去寻找满足欲望的对象及方法,成为消费者一种潜在的动机。因此真正能打动人心的设计创意应该从“组合商品、消费者以及人性的种种事项”中去开拓和发展自己的思路。

  设计创意的前提就是产品定位的正确性。“产品定位”是设计的诉求基点,没有产品定位,就不能决定营销计划的方向与目标。只有把产品放在恰当的位置上,才能确定设计表现的基本方针。只有恰当的产品定位信息,才能树立与强化一个与众不同的品牌形象,突出产品的特异性,有效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唤起共鸣。

  可以这样说,只有定位准确,才能产生新颖独特的非同寻常的广告创意,创造独具个性的美的情趣与意境,使设计吸引消费者,产生感染力,突破单一化、概念化、缺乏个性的创意倾向,产生真正具有独特个性的创意。

  平面设计的创作性思维

  创造性思维是人类创造能力的基本支柱,贯穿于人类创造活动的全过程。任何发明创造的第一个阶段都是创造性思维活动的过程,而第二个阶段是创造性思维付诸实施的过程。人类所有发明创造的成果都是创造性思维的物化。

  所谓创造性思维,是从新的思维角度、程序和方法来处理各种情况、各种问题,从而产生新成果的思维过程、思维活动。创造性思维具有创办性、连动性、多向性、跨越性和综合性的特征。

  创造性思维是人类智慧集中的表现,是人类创造活动伟大的动力,是一种动态的、理论的、突变式的、变异式的、开放的主动思维方式。它是一个复杂的创意过程,成功的杰出的设计创意要付出艰苦的思维劳动才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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