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他人打圆场

如何给他人打圆场?人际交往中有时难免会产生一种隔阂或交际阻碍,这时就需要故意地设置一个“第三者”——即消除阻碍的中介。
如何给他人打圆场
比如说,你与一个朋友之间有了一定的隔阂,但又不想与之断交,这就不妨请个第三者从中说和。第三者的任务是将双方的歉意及欲保持交往的愿望准确真实地进行传递。小孩子们中常常出现这种事情:“小红,珍珍愿意和你好了,你呢?”“我也愿意。”“珍珍,小红愿意和你好,大家拉拉手吧!”这是最简单的第三者消除隔阂的办法。成年人的世界里,这方法运用起来,要复杂得多。人间需要“和事佬”,有机会充当这样的角色,是挺有面子的事。有时候,双方陷入僵局,相持不下,顾及脸面,谁也不愿作个姿态,给对方一个台阶。这时“和事佬”就大有用武之地了。“和事佬”最高超的功夫,就是“打圆场”。
所谓“打圆场”,是指交际双方争吵或处于尴尬境地时,由和事佬出面站在第三者的角度进行调解。打圆场近似于捧场,同是圆滑乖巧之为,但它没有捧场那般肉麻,而且在了结现实矛盾、平息事端的功效上,都比捧场高上一筹。“打圆场”运用得好,可以融洽气氛,联络感情,消除误会,缓和矛盾,平息事端,还有利于应付尴尬,打破僵局,解决问题。
清朝末年的陈树屏口才极好,善解纷争。他在江夏当知县时,张之洞在湖北任督抚,谭继询任抚军,张、谭两人素来不和。一天,陈树屏宴请张之洞、谭继询等人。当席间谈到长江江面宽窄时,谭继询说江面宽是五里三分,张之洞却说江面宽是七里三分。双方争得面红耳赤,本来轻松的宴会一下子变得异常尴尬。陈树屏知道两位上司是借题发挥,故意争闹。为了缓和宴会气氛,又不得罪两位上司,他说:“江面水涨就宽到七里三分,而落潮时便是五里三分。张督抚是指涨潮而言,而谭抚军是指落潮而言,两位大人都说得对。”
陈树屏巧妙地将江宽分解为两种情况,一宽一窄,让张、谭两人的观点在各自情况下都显得正确。他们两人听了下属这么高明的圆场话,也不好意思再争下去了。凡事都有诀窍,打圆场也有打圆场的学问。归纳起来,打圆场的学问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先表“赞同”,后诉歧异。
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由于其特定的身份,往往使调解对象持有紧张、戒备乃至对立的情绪。要使自己的意见易于被调解对象接受,不妨适当采用“赞同”的方法,即强调谈话双方在某一方面的“一致性”的方法,如强调共同愿望,肯定对方某一点意见的正确等。这种寻找“一致性”的方法,有助于打消调解对象的对立心理,平定激动情绪,从而理智地、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员的正确意见。这种找共鸣点,先赞同长处,后驳斥短处的调解语言,既使调解对象的委屈、愤怒心理得到了平衡,又使其顺其自然地接受了自己的意见,收到了事半功倍之效。
2.言辞恳切,合法合情。
既然是调解,那么,调解的矛盾均属于没有什么严重冲突的人民内部矛盾,应以和平解决为最佳途径,这就要求调解语言既符合法律规范,又要符合调解对象的特定心理。有时调解语言虽然合理、合法,却不合“情”。可见,调解语言不可生搬硬套,必须根据调解对象的不同心理特点,选用不同的调解语言。
3.归纳精华,公正评价。
假如争论的问题有较大的异议而双方又都有偏颇,眼看观点越来越接近,但由于自尊心,双方又都不肯服输,那么“和事佬”应考虑双方的面子,将双方见解的精华归纳出来,也将双方见解的糟粕整理出来,做出公正评论,阐述较为全面的双方都能接受的意见。这样,就把争论引导到理论的探讨、观点的统一上来了,但不能“各打五十大板”。因为,所谓“各打五十大板”是不分青红皂白、是非曲直的,那样乱批一气不利于解决问题,不可取。
4.侧面点拨。
即不作直言相告,而是从侧面委婉地点拨对方,使其明白自己的不满,打消失当的念头。这一技巧通常借助于问句的形式表达出来。如:A与B是一对好朋友,彼此都视对方为知己。有一次,本单位的青年C对A说:“A,我总觉得B这小子为人有点太认真了,简直到了顽固的地步,你说是不是?”A一听C的话顿生反感,心想:你这小子在背地里贬损我的好朋友,缺德不缺德。但他又不好发作,于是假装一本正经地说:“C,我先问你,我在背后和你议论我的好朋友,他要是知道了会不会和我反目为仇?”C一听这话,脸“唰”地一红,不吭声了。这里A就使用了委婉点拨的技巧。面对C的发问,他没有直接回答“是”还是“不是”,而是话题一转,给对方出了个难题,而这个难题又正好能起到点拨对方的作用,既暗示了“B是我的好朋友,我是不会和你合伙议论他的”,又隐含了对C背后议论、贬损B的不满。同时,由于这种点拨较委婉含蓄,所以也不致让对方太难堪。
5.因人而语,忠言不逆。
世人常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良药也裹上了糖衣,变得可口了。既然良药未必苦口,那么忠言也未必逆耳,这就取决于说话的方式方法的优劣了。调解人员要抓住调解对象自尊心强、爱面子的心理,从维护双方名誉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忠言的表达深刻得体,忠言也变得顺耳利行了。
6.类比敬告。
即以两种事物具有的某一相似点作比,暗示、敬告对方言行的失当,使之明白自己的不满。例如:A公司的经理在一次业务谈判中,受到了B公司工作人员的顶撞。他气冲冲地给B公司的经理打电话说:“如果你们不向我保证,撤销上次那个蛮横无理的工作人员的职务,那么,显然是没有和我公司达成协议的诚意。”B公司的经理听了微微一笑说:“经理先生,对于工作人员的态度问题,是批评教育还是撤职处理,完全是我们公司的内部事务,无需向贵公司作什么保证。这就同我们并不要求你们的董事会一定要撤换与我公司工作人员有过冲突的经理的职务,才算是你们具有与我们达成协议的诚意一样。”A公司的经理顿时哑口无言。在这里,B公司的经理就很好地使用了类比敬告的技巧。虽然说A、B两公司有很多不同之处,但有一点却是相似的,即A、B两公司对工作人员或经理的处分完全是各公司内部的事务,与有没有诚意无关。B公司的经理就是抓住了这一相似点作比,从而敬告对方所提要求的过分和无理,表达了对态度蛮横的A公司经理的不满。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这种技巧表达不满的语气也较明显,但它毕竟不像“直言相告”技巧方式那样带有警告的成分,所以称之为“类比敬告”,而不是“类比警告”。
12 12 分享:

相关课程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提交评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