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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9011标准的颁布


  ISO 19011标准的颁布

  审核,从广义上讲,是指对某一项工作进行“独立的”审查。过去,这种审查没有和“标准”联系起来,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特殊性。随着某些管理对象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对产品、人身健康、社会保障、经营发展等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迫切需要体系作保障,因而产生了“管理标准”,建立和保持体系。为了检验标准执行的效果,同时也就伴生了“审核”。所以.审标标准或称审核指南也就伴随ISO 9000质量管理系列标准和 ISO 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而诞生。

  1990-1996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先后颁布了6个有关的审核指南,其中属于质量审核的有3个,即:
  ISO 10011-1:1990《质量体系审核指南-审核》
  ISO 10011-2:1991《质量体系审核指南-质量体系审核员的评定准则》
  ISO 10011-3:1991《质量体系审核指南-审核工作管理》

  属于环境审核的也有3个,即:

  ISO 14010:1996《环境审核指南-通用原则》
  ISO 14011:1996《环境审核指南-审核程序环境管理体系》
  ISO 14012:1996《环境审核指南-环境审核员资格要求》

  但是.两类审核标准对审核流程和方法均有不同的表述.这对那些期望建立相容或一体化的管理体系的组织来说,显然不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有效性.为此,ISO/TCI76质址管理和质量确保技术委员会和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成立一个联络工作组.遵循“不同管理体系可以有共同的管理和审核要求”的原则,制定了ISO 19011:2002《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并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02年10月1日正式颁布。该标准颁布后.上述6个质量、环境审核标准即被替代.我国等同采用了该标准,并于2003年5月23日批准发布,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号为GB/T 19011-2003/ISO 1901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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