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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通常投入巨大,且生产周期较长,加上建筑施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和不可控因素较多,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以提升经济效益。现在,小编就整理出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管理以及相关信息。

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管理提升措施

(一)紧抓风险管理教育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指导,有了正确的风险管理意识,才能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因此,对于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教育非常重要。建筑工程施工相关人员应当明确“安全第一”的施工理念,把安全常放心中,重视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教育工作应当覆盖到施工中各类人员,包括技术人员、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并且还应当把风险管理的成效作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实现其风险管理理念和能力的提升。风险管理教育工作具体可以通过宣传、培训、考核的方式实现,多方面、多角度地对工程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进行教育提升,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教育制度,让工程人员能够通过教育,真正地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

(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标准

风险管理制度对于风险管理的成效是有重要影响的,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可以保障风险管理工作可续、有序地进行。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应当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的相关标准,让风险管理工作按照标准执行,从原来的定性转变为定量,这样才能实现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实到位。风险管理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结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也应当考虑实际的建筑企业施工情况,综合确定,这样才能保证风险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和风险管理标准的科学性。

(三)明确风险管理责任

只有相关风险管理人员有足够的责任心,风险管理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才能将风险管理工作的真正效果体现出来。而保证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只靠风险管理人员的自觉性是完全不够的,应当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约束,使风险管理责任明确地确定到具体人员身上,才能保证风险管理人员恶足够的责任心。明确了风险管理责任后,相关风险管理人员就不敢怠慢风险管理工作,才会有风险管理的压力和动力,从而把风险管理工作更好地做到位。对于风险事故责任人,应当严肃追究其责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这样可以保证规章制度的权威,同时可以起到对其他人员的教育作用。明确风险管理责任,是提高风险管理工作实效的一项有效措施,科学地应用这个措施,将会给风险管理工作带来非常大的效果提升。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方法

1.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了解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类型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规划,通过制定项目目标、工期、项目资源目标,控制风险可能导致的财产损失和导致严重的后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存在的风险主要有施工技术风险、自然环境风险、社会环境风险、项目管理风险、安全风险、政策法规风险等。对风险进行控制就要实现对可能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并针对各种风险类型制定相应的对策和预案。

2.风险保留

风险自留,指风险发生时,若不能寻找到应对风险的对策时,用积极的方式自行承担工程事故后果的风险应对方式。风险保留原则一般用于已经知道风险的状况和可能造成的损失,且可获利益大于风险损失的情况,和风险损失较小,风险频率高的风险,一般由企业自行承担损失。目前工程项目中,较常见的风险自留的应用一般由项目管理者判断如果项目的总风险量大于工程的不可预见费,所有的工程预备费用还不足以弥补这个风险,则应当采用风险转移的原则,如购买保险,但如果项目的总风险量比工程的可预见费小,说明所有后备完全可以弥补这个风险,则可以采用风险自留的办法。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工程项目中风险管理的主要原则也是最常见的原则。风险转移一般由一方将不可预知的风险通过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的合同转移给另一方,如业主方发包合同时通常将人力资源成本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施工设备价格上涨等风险因素转移给承包方,但是风险转移作为规避工程项目中的风险的一种方式必须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另一种风险转移的方式是通过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身上,这是一种成熟的、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方法,是目前比较普遍使用的风险管理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一)施工人员风险意识严重不足

我国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队伍,多是农民工,吸引不到技能优秀、素质高超的人员,这种施工队伍素质不高的情况,自然催生了施工人员风险意识不足的现状。施工人员对于施工环境了解不充分,对于施工环境中的潜在危险因素不能及时确认,缺乏规范的技术操作能力,风险意识严重不足。当然,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者中也不乏风险意识很强的人,但是由于建筑施工企业中管理者和施工人员的交流沟通做不到位,管理者的风险管理意识不能有效地传达给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对于管理者的告诫多数也会充耳不闻,从而造成工程施工人员整体风险意识严重不足的情况。

(二)风险管理的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我国的建筑施工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对此,国家制定和出台了很多关于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缺乏规范性较强的内容,对实际的工程施工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客观地看,我国目前在建筑工程风险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仍然有待完善,强制性有待提高。当前的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管理法律法规在完善性和强制性方面的不足,使其对实际的施工工作缺乏足够的指导力和约束力,虽然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效果不够明显,并不足以改变现在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管理能力弱的现状。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风险管理不足

风险产生和转变为事故的地方,是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所以对于施工现场的风险管理必须重视,然而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对于施工现场的风险管理工作却没有做到实处,作用较小。具体表现在,施工现场风险管理人员风险意识差,责任心差,对于风险的监管工作仅仅是为了应付差事,不能真正起到风险管理的作用,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不能够及时发现;施工现场风险管理人员能力不足,有的不能发现风险,有的不能正确地分析风险,缺乏立体化的风险管理思维,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盲点和误区,导致风险管理工作效果低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风险管理不足,是当前建筑企业在施工中的一个普遍问题,不能通过有效的安全管理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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