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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T四大出题原则


  GMAT四大出题原则


  《一)不需专业背景知识


  原则逻辑推理题都是基于一个段落(或图表),所涉及的内容像阅读理解的文章一样,涉及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日常研读或日常生活中阅读的材料,这些材料可以涉及任何主题—艺术、社会学、历史、哲学、政府、体育、广告等等。虽然涉及内容包罗万象。读懂文章、回答问题,无需任何学科、专业的特定知识,并且不能借助自己熟悉的专业知识来考察,而应着重从逻辑推理的角度来思维。尽管逻辑应用与技法类型的考题有些涉及逻辑学的部分专用术语,但并不需专门的逻辑学专业的知识,否则将违反ETS许诺的公平性原则:对任何一个考生都是公平的。当然,作为一名大学生,一些common sense必不可少,如供求规律、数学里的比例、交集等。我的建议是:不要因你所读到的问题的主题是你不熟悉的而感到畏俱。即使主题是你从未读到的或听到的,你回答问题所需的一切信息均已包容在段落之中。


  《二》Which of the following原则


  逻辑推理题的大多数问题有which of the following,要求你根据段落里所给信息及逻辑推理,从下面五个选项中选出一个选项,从而实现问题目的。有时,或许这个选项并不是专业知识背景下或常识中的选项,但只要是五个选项中能实现问题目的的选项就可以了。逻辑推理题中一般不会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同时实现问题目的。让考生挑选一个比较好的选项。实际上,在问题目的中的、most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无意义。也就是说,五个选项中,只有一个对,其他四个必然不对。不过,在有些情况下,问题目的中的best有意义。


  (三)if true原则


  if true在许多考题中出现,紧接在Which of the following之后,有时表述为if practicable, if accepted,if feasible, if correct, if established等。这使得选项在即使违反常识或专业知识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质疑其正确性。应牢记的是:在五个选项内容本身无可质疑的情况下,通过考察推理能否成立,有无缺陷,去实现问题目的。段落或选项中所表述的信息、观点或事实是否正确并不是我们所关注的问题。


  《四)五中选二的原则


  (The rule of 2 out of 5 )逻辑推理题编写的一个4本原则是五个选项中的一个选项必须比其他的四个好。然而,正确选项的设计不能比其他四个选项明显地好以致问题的难度变得太小。这个原则使逻辑推理题的命题人员陷人了左右为难的境地。如果一个问题让你去驳斥一个论证,那么一个选项必须能对段落的内在逻辑构成反对。这个选项将是“credited response”。另外四个选项—迷感选项distractors一定在某些方面不完美,但他们不能一目T然,使问题变得“diculously easy。从某种意义上讲,Preparing workable distrac-tors is actually more difficult than writing the credited response。因此,通常五个选项中只有两个选项值得考虑(两者中仅仅有一个是对的)。另外三个选项,尽管有时与推理主题有点关联。但它们都忽略了论点的推理结构。牢记:Usually only two of the answer choices have any real merit (one being the correctchoice)。


  总之。The rule of 2 out of 5使得五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难以排除,其他三个选项在很多情况下可能与问题目的无关,所以怎么样迅速排除三个选项是提高解题速度的关键。我在与ETS负责命题的官员谈话时明显觉察到:编制逻辑推理题的大痛苦与挑战不在于如何编制出一个正确答案,而在于如何编制出一个非常像正确答案但又不是正确答案的选项。实际上,有时五个选项中四个选项都编得极为荒谬。错得极为明显。只要阅读水平没问题,正确答案便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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