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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员应具备的素质


  审核员应具备的素质

  审核员分外审员和内审员两种,从事第二、三方审核的人员为外审员,从事第一方审核的人员为内审员。无论是内审员还是外审员,只是审核员站的角度不同而已,他们应具备的素质基本相同。内审员应具备的素质包括:

  1.认真负责,作风严谨。
  审核是对规范化管理体系进行系统的、独立的检查,是对其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识别改进机会的过程。内审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直接关系着审核的成效。这就要求审核员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严谨的作风,在审核前要精心策划,充分准备;在审核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一丝不苟。

  2.坚持标准,客观公正。
  公正是审核的灵魂,客观是公正的基础。内审员审核的过程,也是寻找规范化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的过程。贯穿这一过程始终的是要以收集的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审核准则作为判定的准绳。审核员应遵守行为准则,独立工作,善于排除各种干扰,同时也不能存在“不找出一个不合格决不罢休”的想法,使终得出的是客观公正的审核结论。

  3.真诚友好,与人为善。
  内审员应真诚正直,不卑不亢,与审核组其他成员及受审核方友好相处,真诚交流。尊重他人,也会获得他人的尊重。在审核过程中要善于沟通,耐心地听取受审核方的介绍或意见;遇到问题能够保持冷静,争辩而不争吵,或表现出盛气凌人的样子;不得借审核之机泄个人私愤。

  4.严于律己,保守秘密。
  内审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提与审核无关的要求,不参加与审核无关的事情。审核结束后,在未征得受审核方同意的情况下,内审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审核的有关情况及审核报告的内容。不得向其他任何人评贬受审核方,更不得泄露受审核方的管理经验或案件秘密。

  5.勤于学习,甘于奉献。
  审核员从事的是高强度的工作,现场审核时,审核时间短、任务重,审核员必须脑子要想着、耳朵要听着、眼睛要看着、手上要写着,哪一方面做不好都将影响审核的顺利进行。所以,内审员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同时还要勤于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成为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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