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记账凭证的要求为"十六字方针",即: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另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摘要"一栏要简明、扼要;记账凭证中的借贷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等。
1、总体要求
填制记账凭证的总体要求是"十六字方针",即: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此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摘要"一栏要简明、扼要,但要反映该笔经济业务的内容。
(2)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确定借贷科目,科目的使用必须正确,不能随意改变或简化会计科目的名称,有关二级或明细科目应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的借贷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记账凭证必须填写合计数,以便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和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必须注明附件的数量,以便日后核对。
2、收据凭证的填写方法
(1)右上方所列的借方科目,只能是"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2)在凭证中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于的科目。
(3)金额栏应填写经济业务的实际金额。
(4)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数量。
(5)在出纳和制单处签字或盖章。
3、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
(1)右上方所列的贷方科目只能是"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2)凭证中反映的借方科目,应填写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
(3)金额栏应填写经济业务的实际金额。
(4)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数量。
(5)在出纳和制单处签字或盖章。
4、转账凭证的填写方法
(1)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前,贷方科目在后。
(2)将科目对应的借贷金额填列在“借方金额”或者“货方金额”栏内。
(3)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相等。
(4)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5)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后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