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理论界研究的重点课题,要减轻和避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必须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现在,恒企小编给大家介绍注册会计师须知道的知识。

法律责任的措施一

(一)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正如前文所述,职业道德素质的缺失和专业能力的不足将产生审计期望差异,或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或将注册会计师卷入不必要的法律诉讼。陈勇(2005)觉得,注册会计师首先要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只要能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大部分的错误是可以避免的;其次,注册会计师不但要熟练掌握审计业务的知识要领,更要熟悉会计、法律、税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标准与实务;章立军(2003)则强调应从影响审计独立性的一套制度安排上入手,包括从公司治理结构、注册会计师的声誉机制及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规模、行业专业化程度、政府监管等相关方面入手,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起能使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的一套制度,重塑注册会计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审计机构应强化全面审计质量控制

赵保卿建议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科学的内部控制质量控制制度,并把这套制度推行到每一个人、每一个部门和每一项业务,迫使注册会计师按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保证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王保嘉(1990)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合理分工,建立健全审计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审计人员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与荣誉感,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其次,应该培养审计人才,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此外,要签订合理、有效的审计约定书。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注册会计师受托执行审计业务的依据和基础,也是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载体。双方签订合理、有效的审计约定书,才能真正约束双方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行使各自的权利,以控制审计期望差距。

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责任

(三)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申香华,王旭东(2004)认为不合理的期望差是由于报表使用者对审计工作缺乏了解,误以为审计应当能查出会计报表中所有的错报漏报和违法舞弊行为而造成的。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产品质量无关。缩小该期望差的方法是增强报表使用者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引导报表使用者正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经营失败和审计风险,了解审计产品质量高低的评判标准,确定对审计产品质量的合理期望值。

法律责任的措施二

1、存在原则: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主要有:违约、过失、欺诈。在对责任的认定上,要确定是注册会计师方面而不是被审计单位方面的原因,首先要符合责任存在原则,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保持合理的谨慎,执业不当,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其制作了虚假不实的文档,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刑法第229条第3款规定,凡犯有出具中介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不过目前审计报告真实性判定标准存在结果真实和程序真实两种观点,前者注重结果后者注重过程,会计界主流是接受程序真实性观点。本人认为无论是结果还是程序真实性,都必须存在。   2、因果原则: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合理利用其审计报告的企业或个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则可以判断注册会计师要承担责任。仅以注册会计师在出具的报告中有虚假和失实行为是不足以为依据的。损失方对注册会计师提起法律诉讼要出示足够的事实依据证明因果关系,反之是没有合理理由起诉的。

3、法定原则:该原则指的是注册会计师只需要对合同的签约方、合同约定的事项或受益第三人以及法定的事项或第三人负责,合同没有约定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不应当承担责任。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实践的深入,这个原则已经不完全适用了。如果可以合理判断普通公众因合理理由利用了注册会计师的报告而产生了损失,注册会计师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里对注册会计师责任的把握没有量化的手段,更多是认为的常识性或经验型的判断。无论如何,法定原则仍然是最具根本的原则,我国采用的是成文法,构建法治社会也是我国的社会发展目标,因此完善法律对于明确注册会计师责任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相称原则:相称意味着匹配,包含的意思主要是:第一,责任性质与行为性质相适应,责任分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为其未能保证独立性和谨慎性所承担的责任和其行为的性质相称,这样不会造成承担过轻或过重的责任。第二,经济赔偿同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相适应。如果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没有造成合理使用者的经济损失,也就基本上不存在被起诉的可能,诉讼伴随着赔偿要求,需要明确各方责任分配经济赔偿额和决定相应经济赔偿,而不是全部由注册会计师承担,注册会计师要为其责任内的损失负责。客户本身错误、舞弊、违反法规行为和经营失败四个方面的原因往往是审计责任的主导原因,因此判别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时,要充分区分责任。

法律责任的措施三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中存在以下问题:法律效力等级复杂,法律规定相互矛盾、含糊不清;法规执行可操作性差;法规制裁措施较轻,惩罚力度较弱。针对这些问题相应提出了以下一些建议和措施。

1.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范体系

首先要协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之间对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定,尽量使之趋同。其次为使注册会计师合理承担刑事责任,应建议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修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在损失绝对数额的基础上增加相对比例数,损失的相对比例数应考虑企业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数据。

法律责任的措施三

2.确立《独立审计准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权威。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确立《独立审计准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权威,导致注册会计师在涉及法律责任纠纷时,往往无法将其作为保护自己的武器,对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已经明确《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应该进一步确立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权威,将《独立审计准则》作为鉴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使其真正成为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权威性标准和衡量注册会计师业务质量的尺度。

法律责任的措施四

(一)加强注册会计师人员的后续学习

注册会计师除了需要懂得各行业的财务知识技能,还应具备经济管理知识,了解现行政策法规,具有口头、书面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同时,注册会计师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恪尽职守。重视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和后续教育,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定期考核、评估以督促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自身的培养和提高,事务所也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

(二)改进审计方法,优化审计程序,保持审计的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范围扩大到企业内外经营环境和管理机制,以便分析和控制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独立审计准则》,坚决摆脱各种关系困扰,改变审计委托方式,建立审计委员会,保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三)严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关,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着力抓好注册会计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之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各种消极因素和腐败思想的侵蚀。

(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更新,随时把最新的内部控制制度传达给注册会计师,对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的整合、梳理和优化,突出业务风险点的防范,培养注册会计师对风险的敏感,克服随意性,提高自我约束与监督他人的意识,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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