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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人事专员也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对外申报),但只按照固有惯例。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就不会应付,还需要人事主管分析情况后提出调整措施,比如统计口径。那么,如何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工作呢?下文中,我们以某公司为例进行说明。
如何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一、为何要调整统计口径?
由于上年股份公司与A子公司拆分、200×年B生产中心搬迁后一部分人员劳动关系转入了A子公司等,工资发放与实际组织机构不相吻合、工资发放单位与劳动关系单位不统一的情况比往年增多,劳动工资统计口径已显模糊。由于统计执法检查的力度将越来越大,有必要将股份总部及A子公司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口径做一个界定,并从此建立统计口径的确定、调整机制。
二、从业人员统计口径的调整
对从业人员统计口径,统计部门统计口径的要求是:谁发工资,谁统计。本公司人员统计口径的确定除了考虑本要求外,还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核定因素

按规定,所有发工资的员工及顾问均应计入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中,构成全部从业人员。考虑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根据本报表上的全部从业人员人数或在岗职工人数核算征缴金额的,为了尽可能合理地减少人员数,在E子公司及D生产中心中,与杭州或A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但不在杭州或A发工资的,将不再计入从业人员数。另外,财务部将厂医的工资福利录入福利科目,其他顾问工资录入管理费用,故顾问中除了厂医外,其他人员将不再作为其他从业人员进行统计。
2.劳动年检的因素
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在岗职工人数与社保参保人员肯定不一致,因此要做好相关资料的备查工作。劳动年检时,劳动部门如果没有要求报送或者我们能争取不报送统计年报,就不报送;万一要报送,就由参保地开具参保证明,说明情况。根据上述原因,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统计口径,经与区统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沟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历年的统计口径的延续性,将从业人员统计口径确定如下:不论社保在何地缴纳,从业人员按财务上的工资发放人数统计。股份公司的报表统计包括股份总部(除A财务、计划管理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外)、国内、外贸部、D生产中心总经理和工艺设备经理,以及由A子公司划出的装箱班组的人员。顾问一名,作为其他从业人员统计。A子公司的报表统计包括A子公司以及由总部划出的A财务、计划管理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的人员。上述人员根据用工性质可区分为在岗职工(劳动合同制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各类聘用制人员)。
三、劳动报酬统计口径的调整
按统计部门的要求,应统计所报从业人员统计口径范围内所有的工资、福利,要求能够与财务报表应付工资、福利费、工会福利相关科目汇总保持一致。考虑到与财务相关科目口径的一致性,本公司劳动报酬统计口径现确定如下。
(1)统计项目范围与财务统计口径一致,包括应付工资(包括上年计入应付工资的一个月工资的年终奖金及业绩工资补发部分)、奖惩款项(应收账款奖励额度比较多)。另一个月的年终奖金及营销年度兑现均以费用形式记账,故不计入本口径范围。
(2)福利方面,根据财务的福利及工会科目,统计了如下数据:从工资中剔除的330元的误餐补贴、工作午餐津贴;从工资中剔除的300元通信津贴。
(3)报地税部门的工资总额:根据工资发放公司的规定,按应付工资报送。剔除的330元误餐补贴及300元的通讯津贴不计入应付工资口径范围。
(4)根据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的规定,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部分予以补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予以扣减。每年度根据参保地开具的参保证明,以及聘用人员的参保证明及相关资料,提交财务结算一部分社保费用。
(5)个人的年度缴费基数确定:因个人基数与公司缴费并无关联,故没有必要低报个人缴费基数。股份总部维持原有的口径:老员工按上年度1—12月月平均工资申报,新进员工第一次参保按第一个月工资额申报。A子公司可自行确定申报基数。
今后如遇政策调整,需要调整统计口径,需重新组织相关人员确定新的统计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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