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的三大特征

  演讲的三大特征


  (1)公开性。


  演讲的活动形式就是一种一人讲众人听的言态表达,并且是在特定的公开场合进行的当众的言态表达,具有很强的社会公开性。可以说演讲就是一种公开的当众讲话,它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公开地发表意见。演讲的内容也是公众关心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话题。至少是演讲者和听众都共同关心的有价值的话题.这种话题又都是可以而且有必要在大庭广众面前公开谈论的。演讲要获得很大的社会效应,就要有很大的社会公开性。社会公开性不仅是一人讲众人听的当众讲话的形式上的公开性.而且也是演讲内容(主要话题)的社会公开性,这种公开性意味着内容的社会普遍意义,它触及问题甚或具有全社会性、全民族性乃至时代性。


  (2)整体性。


  演讲作为实用性言态表达艺术,是一个多元素综合统一的整体,即系统结构体。这个整体结构是由构成它的各个要素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和谐统一而成的.它不是由哪一个要素单一构成的。演讲具有严密的结构.即便是即兴演讲,整篇演讲稿的结构也都要作设计。演讲者必须善于把各要素综合起来构成和谐整体,才能显示出言态表达艺术.达到演讲日的。一个演讲者在大庭广众面前公开讲话.就需要把听觉系统和视觉系统综合统一起来。视觉要素要为听觉要素服务,听觉要素又离不开视觉要素的配合,只有这两个方面综合统一,构成和谐整体才能成为好的演讲。演讲的语言既有口头表达朗朗上口的特点,又有书面语规范、填密的特性,是口语与书面语的结合。在演讲的过程中一般要求演讲者声音洪亮,语流通畅,高低起伏,错落有致,轻重快慢.张弛有度,具有节奏感。叙事状物.绘声绘色,抒情说理,精当感人。有虚有实,虚实结合,既具有感染力,又具有震撼力。


  (3)直观性。


  任何演讲都是在一定场合进行的.这个场合就是既有演讲者又有听众参加的具有直观性的时空环境,也就是演讲现场。在这个现场里,演讲者面对听众,听众也面对演讲者,既能听到也能看到,彼此互为直观。如果不构成这样一个现场.没有互为的直观性,那么演讲就无法进行。演讲者演讲的全过程和听众听演讲的全过程都置于同一现场,都属于同一过程。演讲者演讲过程中的一切都是面对面地、近距离地、直接地作用于听众的听视感官,演讲所讲的一切都是听众直接感知到的。听众的反应(诸如鼓掌、欢呼等)也都是面对面的、近距离的、直接的反应,演讲者既能听到也能看到,也是一种直观性反应。因此,演讲比其他表达方式更重视身姿、手势、表情等形体语言.讲究表现力和审关感,服饰打扮也要求美观得体。


  文章来源于:广州口才培训,广州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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