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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求

  内审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求
  内审员能力要求:应从内审员具有的个人素质、低学历、培训、工作和审核经历及能力方面综合考虑。
  1、个人素质:一位合格的内审员应具备的素质是“思路开阔、成熟,具有很强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坚韧,能够客 观地观察情况,全面地理解复杂的形势及各部门在整个组织中的作用。
  2、低学历:由于组织属于特殊并且使风险较大的行业,一般要求为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应对所审核的专业熟悉,经内审员培训合格。
  4、工作和审核经历:本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审核组长应有三次审核经历。
  5、审核能力:一位合格的内审员至少应具备两方面的能力,即具体的工作能力及某些基本能力。
  a、具体工作能力:1)从事审核准备工作的能力。2)从事现场审核的能力。3)写审核报告的能力。4)从事跟踪 与监督的能力。
  b、基本能力:内审员为了从事审核工作,还要具备某些能力。这些基本能力中主要的大致有下列几项:
  1)交流的能力。
  2)合作的能力。
  3)明断和决策。
  4)独立工作的能力。
  5)应变的能力。
  6)善于学习的能力。
  内审员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基本素质,包括:
  1)积极的工作状态。
  2)良好的外表和举止。
  3)成熟、稳健、明智、警觉。
  4)良好性格:诚实、可靠、善解人意、通情达理。
  5)感情稳定:冷静、自信、坚韧、顽强、工作为重,心胸开阔。
  6)良好素养:主动、细心、礼貌、乐于助人。
  7)良好的价值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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