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治疗的伦理道德问题

  催眠治疗的伦理道德问题
  催眠技术如同一柄双刃,用在心理治疗上,它就是一门快捷有效的干预技术,可是一旦这门技术被滥用,甚至催眠师本人被催眠的魔力驱使,它同样可以做出危害别人或来访者的事情。
  “势力纷华,不近者为洁,近之而不染者尤洁;智械机巧,不知为高,知之而不用者尤高”。古人如此强调“物物而不物于物”、“智械机巧”本该为我所有,为人所益,但是催眠技术如此直接地通往心灵,甚至带来意想不到的力量,如何合理使用这项技术就更加具有挑战性和严肃性。
  作为一名催眠师在正式开始催眠治疗之前,你必须遵守一些基本的承诺:
  1.催眠进行时,一定要专心一意地观察对方。
  2.不可以挑战被催眠者的意愿。
  3.催眠前必须小心研究被催眠者的心理状态与症状。
  4.耐心帮助被催眠者解决问题。
  5.避免舞台催眠示范,以免造成当事人的心理恐慌。
  6.工作态度永远保持客观,不随意改变被催眠者的信仰。
  7.绝不利用催眠牟取个人不当利益。
  8.正确推广催眠学知识。
  NCH美国催眠师学会提出的伦理守则更为详尽:
  所有成员同意建立和遵守高水平之伦理规范,并接受继续教育以维持高水平之催眠知识与技能。
  一般准则:
  1.永远以求助者的身心益处为第一考虑。
  2.尊重求助者的人权及个人愿望。
  3.避免任何可能造成性骚扰疑虑的行为。
  4.按照自己所受训练及自己能力范圈使用催眠,不可有所逾越。
  5.不可做不实的广告。
  6.了解自己的领域限制,尊重其他专业领域。
  7.尊重其他催眠师。
  执行催眠:
  1.建立并保持催眠记录。
  2.利用催眠帮助求助者戒除不良习惯,加强学习能力,增强记忆力及专注力,建立信心,减少恐惧,促进运动能力,以及其他帮助社交、教育等医疗行为的改善。除非会员经过其他训练,否则不可逾越此范围。
  3.诱导催眠绝不可使用具有伤害性的方法。
  4.舞台催眠需非常谨慎,尊重并礼遇自愿参加者。在唤醒之前给予正面暗示,不可用惊吓的方式唤醒对方。在唤醒前解除不必要的暗示。
  5.年龄回溯必须由受过特殊训练者实施。
  6.人不可对被催眠者使用幻觉、惊吓、猥亵、羞辱以及与性有关的暗示,不可突然改变被催眠者的情绪。
  7.催眠后暗示:正面的催眠后暗示须符合求助者的需要。给予求助者无法被其他人催眠的后暗示,是侵犯求助者权益的行为。除非求助者要求,不可以为之。
  8.遵守伦理道德规范,了解催眠师对于求助者、同行、社会所应尽的专业责任。传播正确的催眠概念。当其他专业人士表现出对催眠不同看法时,保持专业人士的应用的风范。
  承诺,是当今社会信任危机出现的闪亮“动词”。承诺所反映出的是一种一定做到的与言行一致的作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比如,奥运会在开幕时,有运动员宣誓、裁判员宣誓,但每届奥运会都会出现违背承诺的事件。催眠也是如此,如果都能如此遵守,那就没有必要设置相关条款了。因为是人在说,也是人在做,人有形形色色,不是一个脑袋,一种思维。于是,社会才会色彩斑驳,千奇百怪。
  催眠的伦理道德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催眠师能否完善自身的道德水准尤为重要。美国催眠师协会提出的伦理守则强调“在所训练及自己能力范圈使用催眠,不可有所逾越”,话虽如此,经脸丰富的催眠师具有惊人的敏锐,能够闯入另一个人的世界,进人他的内心深处,甚至指引了对方的想象力……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你必须决心去做另一个人,亲身感受病人的反应……只有你的移情能力和直觉能够帮助你成功。你会好奇,也会惊叹;你会怀疑,也会恐惧,催眠这项技术能够让你走入潜意识的深渊,你需要足够的定力和善心才能善于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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