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财务报告原则


  中期财务报告原则问:如何理解编制中期财务报告应当遵循的重要性原则?

  答:中期财务报告准则对重要性原则的应用作了具体规定,即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披露各中期会计报表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在判断重要性程度时,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当以预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而且,与年度财务数据相比,中期会计计量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企业应当确保所提供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了与理解企业中期末财务状况和中期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相关的信息。

  (一)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  企业在为编制中期财务报告的目的而决定应当如何确认、计量和披露各会计报表项目时,对于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这里所指的中期财务数据既包括本中期的财务数据,也包括年初至本中期末的财务数据。但是企业不得以预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对中期会计报表项目进行重要性的判断。因为有些对于预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显得不重要的信息对于中期财务数据而言可能是重要的,因此需要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披露这些信息。

  例1XYZ公司在20x2年第1季度转回前期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损失80万元,公司第1季度利润表反映的投资收益为20万元,净利润为100万元,公司预计全年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在本例中,第1季度所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尽管只占预计全年净利润的1.6%,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会被认为属于非重要事项而不予披露。但是,该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却占第1季度投资收益的400%,占第1季度净利润的80%,对于第1季度财务报告来讲属于重要事项,企业应当在第1季度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中期会计计量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基于中期财务报告的编报时间一般比年度财务报告短,有关编报要求也较年度财务报告为松,所以,在对重要性进行评估时,中期会计计量相对于年度财务数据的计量而言,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例如,企业通常在会计年度末对存货进行全面、详细的实地盘点,因此,对年末存货可以达到较为准确的计价。但是在中期末,出于时间上的限制和成本效益方面的考虑,有时不大会对存货进行全面、详细的实地盘点,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中期末存货的计价就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估计。

  (三)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应当确保所提供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了与理解企业中期末财务状况和中期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相关的信息企业在运用重要性原则决定中期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内容和会计估计时,应当确保中期财务报告中包括了对于理解企业中期末财务状况和中期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相关的信息,以避免在中期财务报告中由于不确认、不披露或者忽略某些信息而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

  (四)重要性程度的判断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和判断通常,会计人员在判断某一项目的重要性程度时,应当将项目的金额和性质结合起来予以考虑,而且在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时,应当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数字作为比较基础,并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有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单独依据项目的金额或者性质就可以判断其重要性。例如,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该变更事项对当期期末财务状况或者当期损益的影响可能比较小,但对以后期财务状况或者损益的影响却比较大,因此需要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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