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具体操作

  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并在“营业外支出”
  科目中按具体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例13 -3】 2010年10月,张公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80 000元应收票据到期,由于甲公司财务困难,该公司同意甲公司票据期限延长半年,并减免本金20 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60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0 000 
贷:应收票据 80 000

  【例13 -4】 2010年10月,张公庙公司对地震灾区捐赠30 000元,支付税款滞纳金5 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款支出 30 000
  -罚款支出 5 000
   贷:银行存款 35 000

  需要指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虽然在有些业务处理上是对应的,但它们所包括的项目互不相关,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在具体核算时,营业外收人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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