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应具备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应具备的基本内容有什么呢?记账凭证种类甚多,格式不一,但其主要作用都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运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分录,据以登记账簿。因此,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九个方面,即:记账凭证的名称;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记账标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制证、审核、记账、会计主管等相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记账凭证应具备的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日期一般应为填制记账凭证当天的日期,但在下月月初编制上月月末的转账凭证时,应填上月最后一天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给记账凭证编号是必不可少的,它可分清会计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记账、查账。记账凭证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编号。会计主体采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时,通常采用分类编字号的方法:一种是按照“现收”、“现付”、“银收”、“银付”和“转账”五类编字号;一种是按收、付、转三类编字号;也有的按“银”(银行收付业务)、“现”(现金收付业务)、“转”(转账业务)三类编字号。例如,本月发生的第一笔现金收款业务,记账凭证(收款凭证)编号可为“现收字第1号”、“收字第1号”或“现字第1号”;本期发生的第一笔现金付款业务(前面有一笔现金收款业务),记账凭证(付款凭证)编号可为“现付字第1号”、“付字第1号”或“现字第2号”。会计主体若采用通用记账凭证(不分收款、付款、转账凭证),可以将所有的记账凭证统一编号,不标“字”。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摘要是用来说明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内容的,既要表述清晰,又要简明扼要。
(5)相关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即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这是记账凭证最基本的内容。会计科目应同时填写总账科目和涉及的明细科目。在编制记账凭证时,要注意借贷符号的使用方向,以免造成差错。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记账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事项金额,应与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所载明的金额保持一致,金额数字的书写应按规定要求填写清楚,并保持字迹工整。
(7)记账标记。会计人员将某项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后,在记账凭证中作记账符号,即在记账凭证金额后面的小方格内打上“✓”,以防止会计凭证漏登或重复登记。
(8)所附原始凭证(附件)张数。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但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除外。原始凭证张数一般应当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凡是与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原始凭证,都应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有一张算一张。如果附件中既有原始凭证又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应当把所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并计入附件张数。如果原始凭证为零散的车票、船票等,应当先将其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以一张粘贴单作为一张附件计算。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应从保管原始凭证的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分割单,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9)相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凡是与记账有关的人员,包括会计主管、稽核(复核)、记账和制单(或称制证,即编制记账凭证)人员,都要在记账凭证上签章。有关收款和付款的凭证,还要有出纳人员签章。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利于各个岗位之间相互牵制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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