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填制标准-怎么填制

填制记账凭证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工作,为了便于登记账簿,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填制记账凭证应符合以下要求:内容要完整;书写要清晰、规范;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凭证应连续编号;如有应当重新填制。

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也称为“分录凭证”。其在编制记账凭证应符合这些要求:

1. 记账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要是完整的。

2. 记账凭证的书写要是清晰、规范的。

3.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用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4.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写,也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的原始凭证总编制,还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 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注意:如果一项经济业务需要填写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进行编号。

例如:例如:第4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记账凭证,凭证顺序号编成“记字第41/2号”“记字第42/2号”,前面的数表示凭证顺序,后面分数的分母表示该号凭证共有两张,分子表示两张凭证中的第一张、第二张。

6. 如果在填写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7. 记账凭证填制完成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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